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双一流”建设工作安排和《江汉大学关于印发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的通知》(江校科〔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等培育基金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根据“引导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申报,各类项目要符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战略导向。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宁缺毋滥。
(三)各类培育基金计划项目均按个人申请、学院(科研机构)审核、专家评审、综合考察等程序产生。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包括: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计划项目、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培育基金计划项目、科研创新团队培育建设计划项目、高层次科研机构培育建设计划项目,具体申报资格、经费支持额度和培育周期参照《江汉大学关于印发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的通知》(江校科〔2019〕14号)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16:00。
(二)材料报送
需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3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
(三)评选程序
1.申请人所在学院(科研机构)初审,如多个学院(科研机构)合作申报的,则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2.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议推荐;
3.科学研究处审核通过后,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学校审批;
4.获批立项项目公示后行文,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培育(建设)协议。
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科研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联系人
(一)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项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培育计划项目
人文社科类:陈杰,84225407
自然科学类:胡小蓓,84225407
(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培育计划项目
何芳,84225411
(三)高层次科研机构培育建设计划项目
钟鼎恒,84225407
附件:
1.《江汉大学关于印发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的通知》(江校科〔2019〕14号)
2.《江汉大学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计划申请书》
3.《江汉大学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培育基金计划申请书》
4.《江汉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培育建设计划申请书》
5.《江汉大学高层次科研机构培育建设计划申请书》
江汉大学2019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等培育基金计划申报通知.rar.rar
科学研究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