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专业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专业硕士 | 学科教学(历史) | 350 | 51 | 77 |
二、 复试时间
学位类别 | 专业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考官办公室) |
专业硕士 | 学科教学(历史) | 4月11日(笔试) 上午10:00-12:00 | J02B205 |
4月11日(面试) 下午14:00开始 | J02A210 |
三、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如下:
学科 | 复试内容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占比 |
学科教学(历史) | 专业能力测试 | 历史教学法 | 笔试 | 30% |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 说课 | 面试 | 50% | |
外语能力测试 | 外语水平 | 20% |
四、 复试要求及流程
(一)提交复试材料
1.考生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1)往届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3)初试准考证(应届往届考生都需要);(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须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4月11日8:30—9:30,J02A311
4.根据学校要求,按100元/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二)复试流程
1.审核考生资格。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面试候场。考生面试当日应于下午13:00前往指定候场教室J02A313。
3.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外语能力测试。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同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并做好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外语能力测试分数统计工作,学院做好全程摄像和录音。
五、 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能力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构成,总分100分。
专业名称 | 复试成绩构成 | ||
专业能力测试(%) | 外国语能力测试(%) |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 |
学科教学(历史) | 30% | 20% | 50% |
硕士生录取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成绩总分/初始总成绩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 录取原则
(一)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录取方式,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若考生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三)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八、 复试专家组成
遴选数量足够的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名专家,由各二级学位点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安排复试秘书1名,负责统计分数和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复试专家组在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一级学科所属各培养单位复试统筹工作。
九、 咨询学院各专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专业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学科教学(历史) | 谌老师 | 15207145267 |
考务值班电话:027-84217861
十、 申诉与监督
申诉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027-8473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