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各学院、研究机构充分发掘内部科研资源与潜力,科研处决定启动2018年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院级辅导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辅导工作内容
辅导工作围绕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
1.各学院、研究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本单位辅导计划报送科研处审核,辅导计划包括:(1)辅导专家介绍及相关背景材料;(2)辅导形式、辅导时间及辅导范围。
2.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学院、研究机构负责实施。
3.学院应提前做好组织宣传工作,保证参加教师人数和培训效果,若计划具体时间有变,需提前向科研处说明。
三、经费支持
对于学院、科研机构举办的基金项目申报辅导培训活动,专家讲课费等由科研处给予支持,具体标准参照《武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院级辅导申报截止时间:11月23日;
2.院级辅导实施截止时间:12月28日。
联系人:褚飞飞 张念武 电话:84225411。
科学研究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