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经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2月22日起组织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武汉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职在岗,小学、幼儿园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须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是教育行政及科研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不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工作。
(二)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在研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凡已在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本市“十三五”规划项目的申报,但各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及立项证明交本区校教育科研机构审核后报市规划备案。
(三)有在研纵向项目逾期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课题申报
(一)2017 年为“十三五”规划课题第二次申报,立项共分三类: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类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
(二)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也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鼓励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或反映武汉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选题。
(三)本次申报实行网上与纸质同步申报下载、申报系统为“武汉教育科研信息化平台”(网址:htt://jyky.whjy.net)。请学院秘书于3月15日前交初稿一份到科研处,2017年3月22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申报表正式稿纸档2份。逾期恕不受理。